“代客理财”协议怎么签才能保护自己

2020-06-15 11:38 来源:中国基金报

  2016年4月,A与某券商营业部理财师B口头约定,将其名下的融资融券账户全权交由B操作,双方确定了最低收益和分成。之后,A将约70万资金委托B打理,并将3只股票转入账户。

  2017年5月,双方补充签订了股票账户委托协议,约定委托理财的终止时间为2018年11月,B保证A届时可以拿到本金加收益共90万元。

  2018年8月,证券公司发现了B的问题,停止其操作权限,A的账户遭受亏损仅剩12万元,双方委托理财关系终止。A此后多次要求B支付剩余本金及约定收益,但B拒绝。于是,A起诉了B并要求其支付差额78万元。

  从“合作伙伴”到对簿公堂

  问题出在哪?

  “这个证券公司人员私下接受客户委托操作股票账户,是属于违规的代客理财行为。”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彭芳介绍,目前《证券法》和《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等均明确规定证券从业人员不得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彭芳表示,接受客户委托进行股票投资,实际上属于证券经纪业务范围。

  证券从业人员私下接受委托买卖证券的“代客理财”不合规,而证券公司“代客理财”开展证券经纪业务则要看其是否满足《证券法》的要求。证券公司如按照《证券法》规定,获得了相应的证券经纪业务许可,在开展业务的过程中按照程序进行报备或经过监管部门审批,再与投资者签订相应协议,那么此“代客理财”的证券经纪行为是合规的;如果证券公司未获得相应许可,未经审批或报备就与投资者签订相应的证券经纪业务协议,甚至在协议中保证固定收益,那就涉嫌违法违规。《证券法》也规定证券公司办理经纪业务,不得接受客户的全权委托而决定证券买卖、选择证券种类、决定买卖数量或者买卖价格。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证券公司经过监管部门审批可以为客户办理定向资产管理业务、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和专项资产管理业务,上述业务就是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属于委托券商合法合规开展代客理财。”彭芳补充说。

  彭芳介绍,在现实中,很多证券从业人员知道私下接受委托进行证券买卖的行为是非法的,一般不会跟投资者签订书面协议,往往是做口头约定,给投资者后续维权带来很大的难度,在诉讼中会因为证据不足诉求被驳回。

  彭芳表示,投资者与证券从业人员签订“代客理财”协议让其操作股票账户买卖股票,除了产生协议效力风险,导致亏损后只能向证券从业人员追偿且很难拿回全部赔偿的后果,甚至还可能会遭遇诈骗陷阱。

  彭芳介绍,司法审判实践中,证券从业人员接受投资者全权委托操作股票账户,与其签订委托理财协议的,协议会被认定为无效。如果投资者明知法律禁止性规定仍继续签订协议,并因此遭受损失,投资者也存在一定过错。因而,双方应对协议无效所造成的损失各承担与过错比例相当的责任。

  如果投资者此前已经私下委托证券从业人员“代客理财”买卖股票,现在该怎么办?彭芳建议,可以告知其行为已违法违规,要求退回投资款,如协商不成可起诉,或者向其所在的证券公司进行投诉,也可向证券业协会、证监会举报。

  投资者如何避免代客理财

  投资股票遭受损失?

  彭芳表示,首先要明确证券业员工“代客理财”买卖证券是违法违规行为,风险极大;其次是要高度警惕一直劝说投资者将账户交由其来打理的理财师、分析师等人员;最后就是要与正确的主体签订合法合规的代客理财协议,所以投资者在委托“代客理财”进行证券买卖时还需要从以下几点判断是否合规:

  一、合法“代客理财”买卖证券需要履行严格的法律手续(包括报批或报备,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以证券公司名义进行;违规代客理财往往只是证券公司从业人员口头承诺,或者简单签订投资理财协议,且签署主体只是从业人员个人。

  二、合法代客理财由证券公司资产管理部门或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子公司执行理财操作;违规代客理财往往由经纪业务类人员执行理财操作。

  三、合法代客理财是在客户的资产管理专用证券账户中进行;违规代客理财则是在客户的普通证券账户中进行。

  “投资者正常合规的操作就是跟券商营业部签订合法合规的相应证券经纪协议,不跟券商营业部的员工私下签订代客理财协议。”彭芳律师总结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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