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硬”措施支持民营企业发展

2020-06-18 10:56 来源:深圳商报

深圳采取“硬”措施支持民营企业发展。记者从6月17日最新一期《市政府公报》获悉,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近日发布《关于支持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有效期为五年,将于2020年6月10日生效。

《若干措施》建议支持民营企业投标。工程招标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择优招标。对于城市道路、管道、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园林绿化等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等采用通用技术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支持招标人通过国有和私有分类方式选择和淘汰合格投标人。原则上,入选民营企业的数量不得少于三分之一,但参与投标的民营企业数量不足或经评审不能满足投标要求的情况除外。支持民营企业充分发挥在装饰、基础、电子与智能、幕墙、园林绿化等专业工程领域的优势,积极参与招投标。

《若干措施》建议消除无形的投标障碍。招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项目要求的最低资质和相应的业绩要求设置投标资质条件。对于采用共性技术的项目,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合理设定业绩确定的范围和标准,不得对产值规模、获奖情况、注册资本、银行资信证明等提出过高要求。在项目评标、定标过程中,不同所有制的企业不得实行不同的待遇。国有资本投资项目不得要求潜在投标人履行资本合同作为中标条件,并保证在实施过程中及时支付进度款。

《若干措施》还提出了鼓励私营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建设、支持私营企业承接分包工程、鼓励建立分类和分级管理制度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