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总局:海南自由贸易港分阶段分步骤开放第七航权

2020-06-09 14:54 来源:第一财经

民航总局发布《海南自由贸易港试点开放第七航权实施方案》发布通知。该计划建议,除现有的航权安排外,民航局鼓励和支持指定的外国航空运输企业在海南省的国际航空运输港口经营定期国际客运和(或)货运航班,第三、第四和第五航权以及第七航权的试点运营。第七次航权飞行的每条航线上的客运和货运航班总数每周高达7次。海南省已开通的第三、第四和第五航班没有航班限制。

全文如下:

民航局关于印发 《海南自由贸易港试点开放第七航权实施方案》 的通知

各地区民航局、各运输航空公司、各运输机场公司、各局属各单位:

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促进海南民航事业发展,民航总局制定了《海南自由贸易港试点开放第七航权实施方案》《海南自由贸易港“第七航权试点开放”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2020年6月3日

附件:海南自由贸易港第七航权试点开放实施方案。pdf

解读:关于 《海南自由贸易港试点开放第七航权实施方案》 的说明

为实施《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和《民航局关于加快海南民航业发展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实施意见》,促进海南民航产业发展,促进民航对外高水平开放,民航局研究形成《海南自由贸易港试点开放第七航权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年海南省“第七航权试点开放”政策,已采取了具体实施措施。相关信息现解释如下:

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为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中共中央、国务院制定并发布了《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民航在航权开放、航线飞行和空域优化方面提出了配套措施。根据工作安排,民航局在深入调研、征求行业意见、召开专家论证会、了解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需求的基础上,经过几轮修改完善,形成《实施方案》。

二、主要政策内容

(a)明确的试点安排

《实施方案》细化了试点的具体内容,明确鼓励和支持外国航空公司在现有自由权利安排的基础上,在海南经营客货第七航权。每条航线的客运和货运航班总数达到每周7班。已经明确,当指定的外国航空运输企业经营第七航段航班时,无权在海南和中国其他地方之间的中途同时飞行或分开飞行。民航总局可根据国家和行业的宏观调控需要以及试点评估结果适时调整试点政策。

航空权试点开放政策的主要用户是外国航空运输企业,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的航空公司。

(二)明确申请程序

《实施方案》明确表示,外国航空公司经所在国指定并经民航局确认后,将按照现行规定向民航局或地区民航局申请经营资格、航线经营许可证、飞行时间和提前飞行计划。

(三)明确监管要求

《实施方案》明确规定了对运营第七航权的外国航空公司的航班和安全运营的监管措施。在安全监管方面,中南地区民航局及其派出机构将对外国航空公司的安全运营进行监督检查。不符合安全运行要求的,按照相关双边航空安全协议和外国航空运行管理规定采取运行限制措施。

同时,《实施方案》还明确表示,外国航空运输企业应遵守中国海关、边检、卫生检疫、签证、口岸等相关政策和安排。遵守民航关于正常飞行评估、服务质量管理、机场容量控制等方面的规定。并与air签署安全和服务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