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广东省邮政局表示,关于快递柜的使用,消费者自己做出选择的权利应该得到充分尊重。如果快递企业未经收件人同意将快件放入快递柜,消费者可以通过合法渠道收回成本。
在滨江东路工作的闫小姐一大早就去快递柜取快递。她说快递员没有事先通知就把快递放进了快递柜。
当快递员在12号把快递放入快递箱时,我正在下班。
广东广州市民严小姐:快递问你是否可以把快递放在快递箱里吗?
记者:似乎没有问我。
根据丰超快递柜台的加班收费通知,普通用户需要在快递存放超过12小时后付款。记者在快递柜台前站了一个小时,发现一些市民为此被收费。
搜狗网:我以前在深圳工作,只看到快递到了。我没有这么快回来。我认为第一趟快车不超过一美元,第二趟只要50美分。如果我表达得更多呢?我每天都有几次快递,至少要收几美元。那是相当多的。
广东省邮政局表示,根据相关规定,发送和投递企业需要征得收件人同意才能使用智能快递箱投递快递邮件。收件人不同意的,快递企业应当按照快递服务合同约定的地址提供快递服务。如果快递企业未经收件人同意将快件放入快件柜,消费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偿由此产生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