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注册制度正在加速。记者从多家证券公司和投资银行了解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周召开了创业板登记制度改革研讨会。深交所就创业板注册制度检讨的关注事项向证券公司征询意见。
据悉,深交所已起草《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其中,创业板注册制度的审计关注和上市推荐行业的负面名单备受关注。
根据记者获得的会议纪要,交易所领导介绍了本次创业板审计关注问题座谈会的目的,即提高审计效率,避免“胡椒”型问题,减少审计问题的数量和轮次。本次论坛的目的是就审计关注点的具体内容和运作方式,以及审计关注点的引入是否有助于保荐机构并增加其负担,征求保荐机构的意见。
根据会议纪要,本次审计重点关注80多个项目,主要按照创业板招股说明书草案的信息披露内容和格式标准进行细分。可参考科学委员会的招股说明书标准,不会有重大差异。内容包括历史沿革、法律合规、业务和技术、财务信息等。这需要在招股说明书中注明。每个审计关注点都明确定义了相应的信息披露要求、具体的验证要求和相应的规则依据,类似于索取审计表格。
研讨会还讨论了与创业板注册制度有关的其他问题,包括:
一、《暂行规定》结合创业板的定位和现有以高新技术企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公司为主的上市公司板块特征,建立了上市推荐行业负面清单,包括农业、林业、畜牧渔业、农副食品加工、矿业、餐饮、纺织服装、黑色金属、电力、热力燃气、建筑、交通运输、仓储邮政、住宿餐饮、金融、房地产、居民服务和维修等传统行业。原则上,上述行业的企业不支持在创业板上市。
然而,上述行业中的创新创业企业与新技术、新行业、新格式和新模式(如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自动化、新能源、人工智能等)深度融合。仍然可以在创业板上市。保荐机构应对此类被推荐企业进行尽职调查和专业判断,并在发行推荐书中说明相关验证流程、依据和结论,充分体现创业板服务创新创业企业的定位。深交所的发行上市审核将重点关注申报企业的业务模式、核心技术、研发优势,并可根据需要向行业咨询专家库咨询专家。
据了解,鉴于少数创业板被审查企业属于上述负面上市行业,根据翻译方案的相关安排,这些被审查企业可以按照“新旧分开”的原则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在创业板上市。《暂行规定》明确了这一安排,规定此前已向中国证监会申报在创业板上市的企业不适用本规定。
前海开源基金首席经济学家杨德龙表示,创业板的“负面清单”支持“三个创新、四个创新”,给市场一个明确的预期。“负面清单”出台后,创业板注册制度的进程将逐步加快。
二、注册制度出台后,10个工作日内被审查项目的翻译时间是足够的。与会代表表示时间紧迫,建议交易所提前发布详细的审查规则和招股说明书指引,以方便保荐人提前做好准备。联交所建议,各项目小组在编制创业板招股章程时,可参考GEB招股章程指引,以及
支持登记制度改革
首批六只创业板封闭式基金已经申报
随着创业板登记制度改革的落地,相关的主题基金也纷纷涌现。7日晚,中国证监会网站信息显示,华安基金、基金、中欧基金、万佳基金、富国基金和大成基金均报道了创业板主题2年期基金。
据数据显示,这六种产品分别是:创业板两年期常规开放式混合基金、富国创业板两年期封闭式操作弹性配置混合基金、华安创业板主题两年期封闭式操作混合基金、中欧创业板两年期封闭式操作混合基金、大成创业板精选两年期封闭式操作混合基金、万佳创业板两年期常规开放式混合恒泉投资基金。
前海开源首席经济学家杨德龙告诉记者,首批创业板注册企业预计将于今年年底登陆。在注册制度实施的初始阶段,通过基金投资创业板也是一种较好的投资方式。